回應攻城獅 PLG深感不解:焦點回歸賽場

陳容琛 2021年03月30日 13:41
P.LEAGUE+執行長陳建州。(資料照。攝影賴柏安/現場拍攝)
P.LEAGUE+執行長陳建州。(資料照。攝影賴柏安/現場拍攝)
新竹街口攻城獅29日提出4大訴求,並期盼P.LEAGUE+ (以下簡稱PLG)能在週三前回應。PLG聯盟今(30日)發聲明表示,不解攻城獅訴諸媒體與社群平台的作法,並希望將焦點回歸賽場。

攻城獅27日對戰台新夢想家發生衝突事件,最後台新夢想家洋將杰倫(Jerran Young)與攻城獅洋將大勝(Branden Dawson)雙雙遭判奪權出場。PLG聯盟28日做出罰則,其中大勝遭禁賽1場,讓攻城獅總經理高景炎相當不滿,昨天更提出4大訴求,期盼聯盟在週三前回應。

對於攻城獅訴諸媒體與社群平台作法,PLG聯盟深感不解與遺憾。針對「G41肢體衝突事件」懲處,聯盟27日主動收集相關資料,並在28日召開緊急紀律委員會,「由聯盟執行長偕同聯盟裁判長、場控委員、球團代表與法務代表(第三方公正人士)共同參與討論與交流,針對現場影片和現有規章做出相對應的罰則。」

「杰倫與大勝在G41之肢體衝突,在比賽當下吹判與賽後檢討,確定為鬥毆無誤,大勝奪權犯規雖屬保護隊友動作,但是過度的推擠動作,反而使衝突擴大,杰倫也在此時做出揮拳的動作回應,因此得到比大勝更嚴重的懲處。」PLG聯盟表示。

從影片判斷大勝的意圖是幫隊友回擊,不屬於勸架動作,並在杰倫被攻城獅洋將塔壁(Hasheem Thabeet)架開後,持續往杰倫的方向衝,最後被台新夢想家楊敬敏架開才停止,楊敬敏也因擅自離開球員席被禁賽乙場。

以上述影片之客觀事實,判定大勝的行為屬二級惡性犯規(非籃球正常動作、「不必要」和「過度」的犯規動作),因此罰款新台幣25000元整,加上因為奪權出場的關係再加罰禁賽乙場。

PLG聯盟表示,可以感受攻城獅永不放棄之球隊文化與拼戰精神,「但在此同時,聯盟與4支球團也都有共識,聯盟成立首季在制度與規章上的確仍有未臻完善之處。這些未臻完善之處也經由球季中的例行領隊會議持續作出最適切解釋與規範,並將在本季結束後再行統整,讓聯盟制度與規章能夠更加完善,在此之前以既有共識之規則作為參考標準。」

最後,PLG盼焦點能回歸賽場,讓各隊專注例行賽最後階段、全力爭取晉級季後賽資格,共同珍惜PLG所打造出台灣20年來再有的職業籃球聯賽環境,回報球迷對PLG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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