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8月10日多倫多藍鳥主場迎戰波士頓紅襪的比賽,在7局上因為計分板記錯出局數出現混亂局面,但最後被計分板影響弄錯出局數的紅襪卻因此得利,藍鳥野手雖然似乎記對出局數,但卻因為搞錯規則,反而成為失分的一方。
7局上1出局以0比2落後的紅襪攻佔一、三壘,但計分板卻顯示成2出局。下一棒Ceddanne Rafaela擊出中外野飛球被中外野手Brett Bateman接殺後,一、三壘跑者顯然都以為是第3出局數,沒有回到原壘包,一壘的Nick Sogard直接跑上三壘,將頭盔交給三壘指導教練等待換局,三壘的Anthony Seigler通過本壘後回到一壘側的客隊休息區。
而藍鳥野手群似乎還記得只有1出局數,因此Bateman回傳後,二壘手Josh Smith傳給一壘手Vladimir Guerrero Jr.促請裁決,一壘跑者Sogard成為第3出局數。
但這就是藍鳥犯的錯,在打者被接殺之後,場上就不是封殺狀態,沒有強迫進壘。
根據棒球規則5.08(a)得分紀錄的例外:在第3出局為下列情形者,雖然跑壘員在該出局成立之行為中進入本壘仍不得記錄得分。(1)、(2)之情況為壘上所有跑壘員,(3)之情況為後位跑壘員。
(1)擊球跑壘員踏觸一壘前出局。
(2)任何跑壘員成為封殺出局。
(3)前位跑壘員踏觸壘失敗被宣告出局。
而Sogard不屬於這3種情況,因此這球是看出局還是得分先發生的Time Play(不是Timing Play)。三壘跑者Seigler通過本壘後,藍鳥才在一壘促請裁決,因此就算這個出局成立,紅襪還是得到1分。
或許有的球迷會說,可是Seigler在接殺前就跑壘,沒有回去踩三壘再跑,應該出局才對。但實際上的規則是,跑者在接殺前起跑,只有在守方完成促請裁決的情況下才會出局。
其實藍鳥還有補救的方法,就算他們先在一壘促請裁決,拿到第3個出局數了,還是可以把球傳到三壘促請裁決,這時候就會出現相當罕見的「第4出局」。
這個第4出局規則出現在棒球規則5.09(c)促請裁決(申訴行為)Appeal Play。其中規定:
在第 3 出局成立後若持續有Appeal play,得要求裁判員將該Appeal出局優先認定為該局之第 3 出局。若同一Play中有 2 個以上之Appeal狀況可造成 3 出局時,守方得選擇較有利之 Appeal成為第 3 出局。
也就是說,雖然一壘已經促請裁決了,但藍鳥還是可以傳三壘再促請裁決,抓三壘跑者沒有再觸壘出局,成為第4出局。而且同1球有2個促請裁決都可以抓下第3出局時,守方可以選擇有利的情況,也就是藍鳥可以選擇讓三壘跑者成為第3出局數,這樣就不會丟掉這1分。
但問題是這條也規定,若在上半局或下半局結束時,限於守方球員離開比賽場地前,提出Appeal才為有效。「守方球員離開比賽場地」之情形為投手及所有內野手離開界內區走向選手席或俱樂部會所(Club House)。
而藍鳥投、捕手在接殺後就早早離開界內區走向休息區,內野手在完成一壘促請裁決後,也都離開界內區走向休息區,等到重播中心判定紅襪得分後,他們才想到要爭第4出局已經來不及。
因此最後這混亂的局面,得利的是2名跑者都搞錯出局數的紅襪。而藍鳥雖然有部分球員記對出局數,但對規則的不熟悉,反而成為受損失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