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獅內野手黃勇傳因嚴重違反球隊內部紀律,球團昨宣布開除,並向聯盟申請合約讓渡,其他球隊可在23日下午5點前向聯盟申請吸收,若沒有其他球隊在讓渡期間網羅,黃勇傳將被無條件釋出,取得自由球員身份;若超過1隊以上表達吸收意願,則選手合約將被指定由其中戰績最差的球團獲得。
今聯盟正式公告黃勇傳合約讓渡,其他球隊若有意吸收,照規章規定,明起5天內提出,如果沒有其他球隊在讓渡期間網羅,黃勇傳將被無條件釋出,取得自由契約球員身分,可以跟任何球團接觸議約;若有球團在讓渡期間網羅,則不得更改黃勇傳的合約內容。
另照聯盟規定,若黃勇傳在讓渡期間有超過1支球隊表示願意取得讓渡,則黃勇傳的合約將被指定由其中戰績最差的球團獲得。不同時期之戰績比較標準如下:開季後30日內的戰績比較、以及非球季期間的戰績,均由前一完整球季之總戰績計算。球季開始後戰績的計算應以「讓渡申請提出之前 1日年度總戰績」為基準。
過去中職透過讓渡制度轉至其他球隊的球員不少,從最早的2006年就有7人,最近一次是2021年4月,中信兄弟邱品睿因表現未達球隊預期,於測試合約期滿後遭到放入讓渡名單,但沒有其他球隊網羅,4月27日球隊向聯盟註銷除役。